•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用)

     ​ 为了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了转专业学生能及时适应新专业的学习,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工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统一规划,通过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等程序,由学院统一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一年级学生;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第二...

  •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我院历来重视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在积极利用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时,我院每年提取专项资助经费,不断开拓资助渠道、不断创新资助手段,已经形成了内容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越冬资助、社会资助等多项资助手段为一体的全覆盖资...

  • 会计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开学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学期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拟定会计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一、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小组组长:黄智凌副组长:陈兵、潘莹组员:全体辅导员及青年教师班主任二、工作对象会计系全体在校学生及毕业班学生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开学第一周,工作小组召开全系安全教育工作主题会议,传达学院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布置安全教...

  •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1日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办发〔2017〕25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 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

    市人社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办(局)、区工商联: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10月11日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

  • 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 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公安分局: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市招才局武汉市公安局2017年10月11日

  • 武汉市留汉大学毕业生 落户、住房、收入三个专项政策问答

    今年来,针对大学毕业生留汉创业就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提出,要围绕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进一步创新政策举措,让留汉大学毕业生能就业、易创业、快落户、好安居,确保5年留下100万大学生。要重点解决好三大问题:落户上,实行大学毕业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确保大学毕业生落户零门槛;住房上,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求提供更多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收入上,确保大学毕...

  • 户口迁移政策有关内容认定范围

    一、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在农村范围内因继承、受赠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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