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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和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23号),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政规[2009]10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2009]4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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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消除学生公寓用电安全隐患,维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本着节约用电,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学生公寓寝室用电管理办法。一、学生公寓全部采用智能控电系统集中供电,实行24小时正常供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月免费供电8度(寝室补助电量/月=寝室人数×8度/人,月初补助),超过月补电量另行充值购电(收费标准:0.573元/度)。对当月有节余电量的寝室,系统将电量自动结转下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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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 入学资格的取得第一条 我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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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全日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的学生证的颁发和管理部门为学生工作处。第二条 学生证是我院学生的身份证明,限于本人使用,严禁涂改和转借他人。第三条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发学生证一个。学生证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学校钢印后方能生效。其他年级在籍学生的学生证,每学期报到注册后,加盖注册印章方能继续使用。第四条 学生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填写申请表,经所在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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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用)
为了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了转专业学生能及时适应新专业的学习,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工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统一规划,通过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等程序,由学院统一办理。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一年级学生;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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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为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我院历来重视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在积极利用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时,我院每年提取专项资助经费,不断开拓资助渠道、不断创新资助手段,已经形成了内容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越冬资助、社会资助等多项资助手段为一体的全覆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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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开学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学期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拟定会计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一、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小组组长:黄智凌副组长:陈兵、潘莹组员:全体辅导员及青年教师班主任二、工作对象会计系全体在校学生及毕业班学生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开学第一周,工作小组召开全系安全教育工作主题会议,传达学院安全教育工作精神,布置安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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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1日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办发〔2017〕25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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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
市人社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关于发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办(局)、区工商联: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10月11日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