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用)
作者:编辑:jltech4来源: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9-06-25点击次数:
为了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了转专业学生能及时适应新专业的学习,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工处、教务处及各系部统一规划,通过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等程序,由学院统一办理。
转专业的学生仅限一年级学生;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末满一学期者;
2、由专科转入本科者或者由本科转入专科者;
3、因违纪、违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每年的10月份,学院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数的上限指标和考试科目,学工处受理转专业申请。拟转专业学生须向所在系部提交“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由系部初审后统一报学生工作处;
2、经初审合格的学生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于12月份组织转专业考试;
3、学院将根据考试成绩以及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复审,并由教务处、学工处会签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公布,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和相关系部。
第四条 在转专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学生必须在原专业所在班级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学工处负责解释,以前的相关规定有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