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的管理办法
作者:编辑:jltech4来源:学工处
发布时间:2019-06-25点击次数:
第一条 全日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的学生证的颁发和管理部门为学生工作处。
第二条 学生证是我院学生的身份证明,限于本人使用,严禁涂改和转借他人。
第三条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发学生证一个。学生证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学校钢印后方能生效。其他年级在籍学生的学生证,每学期报到注册后,加盖注册印章方能继续使用。
第四条 学生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填写申请表,经所在系审核后予以补发。补发学生证,学生所在地不通火车的学生,补发学生证须交工本费10元,若需加盖乘车区间专用章的另交费10元。
第五条 每年5月18日和12月18日前由各系收齐补办学生证或校徽的申请和费用,集中于5月18日和12月18日交学工处办理,一周后由系部集中领取,若遇节假日,办理时间后推,学校不对学生个人补办学生证。
第六条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学生证毁损,需以旧换新者,除收回旧学生证外,补办新证时交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