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会计学院2022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学院党建工作安排,现决定于近期推选2022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将在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推荐、学生党支部综合审核等基础上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21年11月之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且当前已获得党校结业证书。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爱岗敬业,成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并热爱学生组织工作;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切实把工作做到基层;
3.申请人原则上要求参加学生党支部工作和活动一年以上,并积极支持配合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防疫抗疫志愿服务工作。
4.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行为。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最近一学期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及以上表彰;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选拔按照班级民主评议、资格审查、演讲答辩、公示等程序进行:
1.民主评议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报名申请,各班团组织需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召开群众座谈会(10人以上),征求群众意见。申请人需获赞成票半数以上方可推荐。申请人材料于10月25日前交给班级辅导员。申请材料占综合评定分值的30%。
2.资格审查。由学生党支部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及申请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入围预审答辩名单。
3.现实表现评议。学生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对申请人在现实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此项占综合评定分值的40%。
4.预审答辩。申请人通过演讲(带PPT展示)形式进行个人申请陈述,演讲内容应包含个人简介、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方面,演讲时间三分钟;演讲结束、评委提问、演讲人回答问题。现场答辩成绩占综合评定分值的30%。答辩时间10月27日。
5.确定人选及公示。学院根据入围人选的综合评定成绩(材料评分+现实表现评分+答辩评分)确定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经过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议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对推选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及时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2.各申请人需明确以上选拔程序,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联系电话027-82307006。
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