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岁,在学院参加团组织活动半年以上,志愿申请入党,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在最近一次期末考试中无不及格现象。
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
1.团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等基本情况,经过三个月以上的考察,确定本团支部拟推优名单。团支部推优还需听从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院团委意见后确定名单;
2.召开基层团员大会,大会应有4/5以上团员参加方为有效。团支部委员宣读推优条件和程序;团支部委员介绍拟推优人选;拟推优人选向大会汇报个人近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到会团员对拟推优人选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优人选,获得参加投票团员一半以上赞成票的入党申请人,方可取得推优资格。团推优会议记录存档(注明投票结果)。推优名单报分团委审核;
3.分团委在认真考察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推优名单报所在基层党支部;
4.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在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公示。基层党支部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向所在单位党员群众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6.学校党委备案。基层党支部将本次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三、注意事项
各班团支部请于2022年10月13日11:00前将《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所带班级名单后发送到邮箱357151711@QQ.COM。
附:《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会计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