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辅导员集体学习讨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在迎接2017级新生到来之际,为了坚持在新《规定》的统领下,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促进学生发展为理念,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不断改进新形势下的学生工作新方法新手段。9月12日下午,会计系邀请外语系、机电系、艺术系、计算机机系部分辅导员学习讨论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大家以三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三个学生工作案例入手,通过对新《规定》与教育部21号令的比较进行了深刻解析与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新《规定》7章68条的内容是今后学生工作的重要指南和遵徇。新《规定》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新规定、新目标、新常态,新《规定》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明确了学生管理的任务和目的,加强了对学生权益的保护,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各项学生事务,为实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新特点、新内容、新思路。新《规定》的新特点体现在目标明确、界定明晰,以生为本、保障权利,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新内容体现在一是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和在线课程学习,二是完善学生申诉和救济制度,三是规范高校日常学生事务;新思路体现在从“管理”向“控权”转变的思路,即“放”与“收”、“权力”与“监督”、 “管理”与“控权”统一,蕴含了从“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型的深刻的法治精神。
三是新要求、新理念、新举措。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成绩管理、加强了诚信教育、细化了学籍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树立学生管理依法依规的工作理念,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工作理念,立德树人的基本工作理念。
学习讨论活动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政策的了解,也坚定了做好学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将为积极探索和不断改进新形势下的学生工作而砥砺前行!